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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医保局:大病登记到期参保人的大病待遇延长6个月

日期:2022-05-16 阅读:

5月16日上午10:00,上海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,上海市副市长宗明,市卫生健康委主任邬惊雷,市医保局局长夏科家,中国工程院院士、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院长宁光介绍上海疫情新情况。

有媒体提问,在新冠救治、疫苗接种和日常诊疗上,医保部门有什么具体举措来支持防疫?

夏科家介绍,关于这个问题,我们主要做了三项工作。


一、切实做好新冠患者救治费用和疫苗接种保障。

继续落实对确诊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费用,实施综合保障政策。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、方舱医院的医保费用支持,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,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,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。继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医疗保障政策落地实施。


二、优化互联网医院医保相关政策。

为发挥互联网诊疗服务优势,医保部门积极支持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定点医疗机构,为市民提供线上看病配药服务。个方面是支持定点医疗机构,充分发挥互联网诊疗的优势,按照互联网医疗诊疗规范,积极提供部分常见病、慢性病的在线复诊服务。第二个方面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,支持具备线下医保门诊大病结算资质的互联网医院,经过系统改造后,提供互联网门诊大病复诊服务。第三个方面是针对“一老一小”使用互联网医院不便的情况,医保部门优化了互联网医院的医保结算,患者亲属可通过绑定随申码的亲属码,帮助老人或者小孩在互联网医院进行代配药和费用结算。


三、围绕市民日常就医需要,主动回应市民诉求。

方面是放宽医保服务事项办理时效,将大病登记到期参保人的大病待遇延长6个月,延长零星报销发票办理时限。第二方面是在疫情期间,本市参保人或委托他人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购药,因客观原因无法持卡结算的医药费用,在疫情稳定后,将按照“分类规范、应报尽报”的原则,妥善解决。第三方面是支持社区及公立医院开展“长处方”“延伸处方”“代配药”服务。此外,还积极运用“一网通办”“随申办APP”等互联网渠道,为参保人提供医保业务“不见面”办理服务。我就介绍这些,谢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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